第2节

她慌忙将东西放下,温了药,喂苏燮喝完,又将中午的剩饭热了热,食不知味地吃完,又拿着这几页纸开始修改,直到将主线和人设做的差不多了,才放下来。

此时外面已是月华初上,柔和的月光洒在院落中,苏清漪躺在床上,脑海中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自从穿越过来之后,她一直忙碌个不停,一方面是现实让她手忙脚乱,另一方面却是她自己对于身处这个时代没有一点实感。而如今,她就像是终于找到了一个锚点一般,不再如无根浮萍一般随波逐流。

从小到大,从出身到外貌到身材,她从来都是自卑的,而唯有在写作这件事上,她自信到近乎狂妄。哪怕她也曾经为了赚钱向市场低头,哪怕在这条路上走了这么多年,她也不是没有走过弯路,大火过、扑街过,可却从没有对自己失去过信心。

其实,她当初也是机缘巧合进入网文这个行当,因为自己喜欢看小说,后来便萌生了尝试写一写的想法。她刚刚开始写作的时候,处境并不好,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依靠自己打工赚学费和生活费,哪有空闲时间去写小说。她也是凭着热爱坚持了下来,那时候收费网文刚刚兴起,她兴奋地发现写小说居然能够赚钱,便不管再苦再累都坚持了下来。

毕业之后,苏清漪已经凭借韧性给自己拼出了一个未来。

后来她再回想自己大学那几年的生活时,多苦多累都已经不太记得了,唯有自己当初那股子拼劲,和对未来充满希望的样子,始终保留在了记忆中。

如今……不过是再来一次罢了。

第3章

苏清漪一边抄书一边写文,写好了一开始的一万字,她工工整整地誊抄在纸上。这些纸是她抄书的时候剩下来的,因为她正确率高,所以剩下来的纸也不少。

将抄好的书和稿子包在一起,将父亲托付给郁长青暂且照顾,她才换了男装,匆匆出门。

苏清漪先去的是樊掌柜的书铺,将任务交了,领了钱之后,她才拿着稿子往文昱书坊而去。关于书坊的选择,她也是考虑过的,最终选择了文昱书坊,不仅仅是因为这家书坊的名气大,也是因为他家在确定出版之后,会先期就支付一笔润笔费。

毕竟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对于此刻囊中羞涩的苏清漪来说,这笔润笔费的筹码便显得很重了。

只是苏清漪没想到投稿的过程也并不简单。

因为“红签”数量的限制,且这时候还多是诗词占流行,以至于分到话本上的名额寥寥无几,也正是因为如此,璇玑先生的本子才让人趋之若鹜,哪怕要忍受种种苛刻条件,也拦不住众书坊的热情。

只是璇玑先生毕竟只有一个,除去他之外,书坊的奉书在选择其他话本的时候就会变得格外谨慎。

奉书相当于现代的编辑一职,在书坊中,由他们负责决定一本书是否能付梓印刷。而同时,他们与作者的关系也是捆绑在一起的,比方说,一旦有奉书手下的作者爆出了类似抄袭之类的问题,奉书也不得不引咎辞职,从此不再从事奉书这个职业。

然而此刻的苏清漪却连奉书的面都见不到。

负责接待她的伙计上下打量了她一眼,便道:“公子是第一次投稿吧?可有功名在身?”

苏清漪摇摇头。

那伙计便指了指一旁的箩筐:“放这里吧。”

那箩筐里有不少书册堆叠在一起,看着数量并不少,有几本都隐约可见发霉的迹象,然而梅雨季节都不知过去多久了,可见这些书册被堆在这里多少时间了。

苏清漪的心凉了凉,但还是不死心地问那伙计:“请问给贵书坊投稿,什么时候能得到回复?”

伙计还没说话,一旁也在等待的一名书生便开口了:“小兄弟,在下劝你还是不要抱太大希望了。”

苏清漪转过头,见这名书生虽然衣衫寒酸,但气质周正目光坚毅,并不像是尖酸刻薄之人,她便忍不住问道:“为何?”

书生语气中却满满都是激愤:“俗语说,先敬罗衣后敬人,功名便是他们识人的罗衣。小兄弟你没有功名,你写的东西他们看都不会看一眼,不过是被丢在这个筐子里,盖了尘蒙了土,永不见天日罢了。”

“白先生,您这话说的。”伙计大概也是与这位白先生熟识,知道他的脾气,倒也不生气,笑嘻嘻地解释道,“如今不都是如此吗?至少咱们还会将这个筐子交给几位奉书,您看看整个临江城,其他的书坊可是直接拿去当了烧火的柴火。”

白先生目光中仍然充满着愤怒,却并没有反驳。

正在这时,一名伙计来请这位白先生去后堂,白先生和苏清漪拱了拱手,叹了口气便离开了。

在他走后,伙计才看向苏清漪:“这位公子,您可别介意,白先生这人说话就是如此。小人并没有蒙人,放眼整个临江城,这些摆在筐子里的本子,也就咱们文昱书坊还有奉书看看。毕竟咱们少东家可是有严令的,您若是写得好,必然不会被埋没的。——那位白先生,可不就是从这尘土飞扬的筐子里被找出来的?”

苏清漪的心彻底冷了下来,她倒也不会尽信这伙计,只是文昱书坊是整个临江城名声最好的书坊,若是他们也是如此,可想而知他们的同行是什么样子。

这满满一箩筐的本子,必然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如飞蛾扑火一般,求得这微弱的希望。

“公子?”

苏清漪从沉思中回过神来,见那伙计询问的目光,还是不得不将自己写的拿出来。苏清漪在写的时候特意在左边留了一条边,写好之后用针线将纸张给订在一起,看着就十分整齐,她甚至还浪费了一张纸做了个封面,在上面写着文名和自己的地址。

将本子交给伙计,苏清漪才离开,只是心情仍旧是沉甸甸的。

那伙计将本子随意放在筐子里,恰好那位白先生从内堂走了出来,他见对方满面喜色的模样,估计是稿子通过了,便殷勤道:“白先生,小人这厢先恭喜您了。”

“你倒是嘴甜赶巧。”白先生遭逢喜事,此刻脸上那些愤世嫉俗也去了不少,对伙计笑道,“待书印出来了,少不得请你小子吃几个果子。”

“那我可等着您大作面世之日了。”

伙计这话声音有些大,不少人听见也纷纷向白先生恭贺,白先生连连摇手,就要离开,却突然想到什么一般,转头对伙计道:“先前那位小兄弟呢?”

“那位公子将本子放下便离开了。”

白先生面露可惜:“本想着他与我有缘,还想替他向常奉书推荐一二……”

伙计道:“那敢情好,下次小人若再见到了那位公子,定然替您将这话带到。”

“罢了罢了,若是刻意,便称不上缘了。”

白先生摆了摆手,就离开了文昱书坊。

伙计本就是顺口一说,最多为苏清漪觉得可惜些,白白错失了一个大好机会,本想看看这个幸运又倒霉的小子叫什么,却突然发现桌上的茶杯不知什么时候倒了,茶水顺着桌沿滴了下来,却正好滴在了放在书桌之下的箩筐之中。

伙计大骇,连忙将箩筐移开,好在水不算多,只是最上面那本前几页被晕得不像样子。他害怕之余却松了口气,趁着没人发现将这本压在了最底下,随后才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热情地招呼着其他客人。

-

苏清漪并不知道在她走后出了这么多变故,她去了其他书坊,发现情况的确大同小异,甚至还有书坊,见她不过是个没有名气的白丁,连问都不问就将她赶走了。

苏清漪心中苦笑,刚穿越之时虽然境遇凄惨,她也没有丧失信心,可如今现实当头一棒,那点子心高气傲顿时碎成了渣渣。

想她当初写穿越小说的时候,主角哪个不是到了古代都能生活得如鱼得水,随便拿出点什么都能震惊四座,真的轮到自己了,才发现yy与现实简直隔了一条鸿沟。

苏清漪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一整天没有喝过水了。她看了看四周,自己刚巧走到一家茶楼旁边,可是自己囊中羞涩,看了一眼还是低着头要走过去。

没想到她这一驻足却让茶楼的小二误会了意思,热情招呼道:“客官里头请,小店有上好的茶水……”

苏清漪刚要拒绝,就听见茶楼里醒木一拍,观众们一片叫好,热闹如潮水一般涌了出来。

小二见她目光转向说书人,忙道:“您来的正好,这场子里正在说的就是璇玑先生最新力作《芸娘传》,这可是临江城所有茶楼的头一份……”

小二再说什么苏清漪都已经听不到了,说书人高昂的声音,场中茶客们的叫好声都仿佛离她越来越远,苏清漪只觉得一个念头在她的脑海中鼓噪。

她怎么忘记了,在古代,所谓的话本子一开始不过是说书人讲故事用的底本,随着民间说话技艺的发展,而逐渐成为了一种新的文学形式,经过许多年的发展,才渐渐成为了所谓的通俗小说。

但归根结底,它终究脱不开它的本质,那就是讲故事,而讲故事,哪有人能比茶楼里的说书人更好的途径呢?

“客官?客官?”

苏清漪猛然回过神来,也不管小二一脸狐疑地看着她,抱着怀里的布包匆匆地往家里赶去。

只是此时,她脸上的沮丧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双越来越亮的眼睛。

第4章

林德安曾经是鸿昌茶楼红极一时的说书人,不仅嘴皮子利索,才华也并不差,比起其他说书人花大价钱去买话本子来说,他向来都是自己写的本子。想当初,他的本子曾经让鸿昌茶楼一月之内场场爆满,将同行都打压到了地底,那时候他可谓是春风得意,奉承的人更是不知凡几。

只可惜好景不长,璇玑先生横空出世,所有的说书人都以能够讲璇玑先生的本子为荣,他却依然固守着自己的原则,只讲自己的本子。但眼看着来茶楼听书的人越来越少,一直与他称兄道弟的茶楼老板也遮遮掩掩地减了他的场次,换了新的说书人。林德安这才不堪受辱,愤而请辞。

离开茶楼后不过半年,林德安就变得穷困潦倒。他本就家贫,不过幼年时运气好才跟着一个老秀才识了几个字,后来在鸿昌茶楼当说书人,很是赚了些钱,偏他向来花钱大手大脚,没有半分积蓄,这才落得如今下场。

为了生活,林德安不得不每日在一些小茶馆里头同茶客们说些逗闷子的话,赚得微薄薪水,才够每日糊口,好在他不曾娶妻,一人吃饱倒也全家不愁。

林德安心中苦闷难以排解,除了去茶馆,整日里都是喝的醉醺醺的,然后躺在院子里大骂。

他所住的不过一处草屋,就在城外头一处小山坡上,平日里也不曾有人来访,所以当林德安迷迷糊糊看见一个清秀后生推开院门走进来的时候,差点以为自己活见鬼了。

“您可是林先生?”

林德安这辈子就没有被人称作过先生,毕竟就算是下九流,也是有上下之分的。比如那等写话本的,多少与读书人沾些瓜葛,被人尊称一声先生,也没什么。而林德安这种说书人,却是下九流中的最下等,称声大家都是抬举,何况是先生二字。

林德安醉眼惺忪,嗤笑一声道:“这里可没有什么林先生,小丫头莫不是认错人了?”

苏清漪虽然穿着男装,但林德安这等市井老油子什么没见过,一眼就能看出这是个女扮男装的丫头。

林德安嘿嘿一笑,伸出手就去拉苏清漪的手腕,却见苏清漪双眼一眯,一手反扣住他的手腕,腰腹用劲,一个过肩摔就把林德安给甩了出去。

苏清漪拍了拍手掌,面色不改:“您若是林德安先生,我便没有找错。”

林德安躺在地上疼得直叫唤,本以为是个毛丫头,却不妨是个母大虫。林德安只得自认倒霉,撑着一旁的木桩子站起来,摇摇晃晃地走向院子一角的水缸,拿起一个破瓷碗舀了碗水喝了,这才彻底清醒过来。

林德安晃了晃脑袋,对着苏清漪也不敢再放肆了:“说吧,你找我什么事?”

苏清漪不慌不忙道:“我想找您谈一桩买卖。”

“噗!小丫头大言不惭!”林德安一屁股坐了下来,随手拿起一截草根剔牙,“左右是无聊,便陪你个小丫头说说话也无妨。”

苏清漪其实见到他这副模样之后便有些后悔,这个酒气熏天一步三倒的酒鬼真的是樊掌柜口中那个妙语连珠的说书人吗?

只是事到如今,她也没有后路了,那等热销的话本,自有说书人捧着金银去求,她这种名不见经传的小角色,恐怕拿钱去找人家说,人家也不一定愿意,更何况她就是缺钱呢。

这种情况之下,林德安就成了最好的选择,他从高处跌落下来,定然一心想要重新回到顶端,他想要一个能一飞冲天的机会,再加上他曾经是自己写话本的,眼光肯定是有的,双方都有需求,才是合作的前提。

说书人赚的不过是赏钱,比起流程繁琐的出版来说,这条路显然要便捷得多。江东一带说书盛行,那些讲热门本子的茶楼,哪个不是火爆得不行,便是赏钱也并不比稿费少。

然而归根结底,还要林德安看中才行,但在这一点上,苏清漪却是无比自信。

苏清漪定了定神,将手稿递给林德安。

林德安漫不经心地接过,不过看了第一页,眼神便不自觉认真起来,待到将那一沓手稿都看完,他再看待苏清漪的眼神便已经变了。

“这……是谁写的?!”

林德安虽然一直不肯说别人的话本子,但并不代表他就没有欣赏的眼光。事实上,他的目光并不比书坊的奉书们要差,几乎是第一眼,他就知道了手中这份手稿的价值。

林德安恋恋不舍地放下手稿,一双眸子早已恢复了清明,他看着苏清漪,淡淡道:“你想让我去茶楼说这个本子?”

苏清漪点点头。

“你难道不知,我林德安从来不说别人的本子?”林德安面露玩味地看着她。

“您若是没有这个意思,便不会将这稿子看完。”

林德安面色一变。

苏清漪看到他的表情,心里默默松了口气。先前她其实也并没有太大把握,谁知道林德安是不是如传言中一般固执,死守着自己的原则不肯改,如果真是这样,苏清漪也只能坐蜡了。

林德安被她看破了心思,也不再拿乔,直言道:“我承认,你这本子的确有些趣味,我也着实心动。但我林德安重新出山若是不能一鸣惊人,此生恐怕就再也没有机会拿起醒木了。”他的目光一厉,“你可知道,这个机会于我来说有多么珍贵?”

苏清漪却并不怵他:“林先生若是对自己没有信心,可以直说。”

林德安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小丫头年纪不大,倒是狂妄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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