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顺孝追着“奥特曼”跑开的时候,杨小绵喊了他的名字。
不过,朱顺孝头也没回。
小路上,很快就只剩下了杨小绵一个人。
不多时,有个骑自行车的大叔出现在视野里……
当大叔骑到杨小绵面前时,她还是一个人呆呆愣愣地站在原地。
当大叔骑到杨小绵身后时,杨小绵的身旁多了一个人影。
“你慢了一步。”杨小绵眼睛一横,羞涩的心情使得她故意装出凶巴巴的模样,“我差点儿挨板砖了,你居然慢了一步!”
高冷解释:“不是……是我发现朱顺孝来了,及时停了下来,要不然,他就会发现我从楼顶上跳下来也可以毫发无伤了。”
说着,高冷指了指旁边的老旧楼房。
“我不管,我不管,你就是胡搅蛮缠,你就是不讲道理,你就是无理取闹!”
说着,杨小绵扭头就跑……她还没有做好和高冷面对面的心理准备,还是先让她以穷摇体附身耍赖吧!
只是,她随即就听到身后紧随而来的奔跑声……
“高冷!我要回家了!你跟着我干什么!“杨小绵惊恐呼嚷。
高冷一边跑到与她并肩,一边淡淡地说道:“哦……小天邀请我去你家吃晚饭。”
仿佛是有意的,高冷舔了舔嘴唇。
杨小绵瞬间就面颊通红,无言以对。
小剧场1:
高一一班与高一十班的班级各在走廊的最一端,倘若高一一班的同学出现在高一十班附近会引来围观,同样高一十班的学生如果徘徊在高一一班门口也会遭至怀疑。
虽然高中生不像小学生那么没有主见了,但是成绩仍旧是分化两极的关键所在。
余筝只有五分五十七秒的时间……
当然,前前后后零零碎碎的举动加起来,余筝能够活动的时间可能不足五分钟。
至少,当时根据高一十班的英语老师给杨小绵准备的演讲稿来看,杨小绵至少要花五分钟时间结束这一篇稿子的背诵情况。
趁着这短暂的时间,余筝潜入了高一十班的教室。
准确的说,并不是余筝提前就有了陷害高一十班的打算,只是凑巧有了这样的机会——高一一班和高一十班的同学都不在教室,且房门没有上锁的机会。
这个机会,却是“有求必应裙”提供的。
没错,余筝没有找“有求必应屋”求助,而是投向了“有求必应裙”的怀抱——
因为同学们私底下传言,“有求必应屋”其实不那么灵,不过有烦恼的时候找它倾诉还不错,陌生的群,陌生的人,发泄一通,心情畅快了,对方还会严格地保守秘密。
相对而言,有求必应裙的提议都偏激,有时候却非常有效。
所以,这样看似巧合的,绝无仅有的机会,实则是有求必应裙给创造的……
余筝将自己的钱包塞进了高一十班某个同学的书包里
——大家都猜错了。
是,她的钱包的的确确是故意栽赃嫁祸,但她既不是想栽赃马聪玉,也不是嫁祸杨小绵,更和死对头舒恩没有任何关系——
余筝只是很不幸地选中了杨小绵的座位。
因此,在钱包从杨小绵的书包里掉出来的时候,余筝不是没有兴起过让杨小绵变成共犯的主意。
余筝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小剧场2:
黄莎莎便秘严重,肚子疼还能忍受,可是嘴巴太臭,上课放屁的现象令她无法面对。
动不动从自己身上散发出恶臭的味道会影响她柔弱少女的形象。
因此,在感觉自己的屁快要爆发的那一刻,黄莎莎以发烧为借口离开了教室……当然不能讲自己要上厕所,她要在男同学的心目当中留下是不会上茅厕的小仙女的美好形象。
黄莎莎从教室出去的时候,她无意间瞧见了马聪玉从靠近一二班的疏通楼梯下去的背影……
黄莎莎虽然是二班的,不过她认识马聪玉。
笑话!
马聪玉可是高一年级中除了恐龙妹甄秋之外唯一在娱乐公司做练习生的,对于自负美貌的黄莎莎而言怎会不嫉妒羡慕同龄的漂亮女孩儿?
等到黄莎莎要了便秘药,又在卫生间解决了一番后,她在返回教室的途中发现余筝鬼鬼祟祟地钻进了高一十班的教室……
这还不够。
黄莎莎在逛书店的时候,发现余筝这个所谓的富豪家的大小姐在书店打工。
某一天放学,黄莎莎回家的路上,还遇到余筝被要债人堵在了巷子里……
哈!!!
这也太有缘了吧!
“余筝啊余筝,我本来和你井水不犯河水,没想过要找你麻烦的……谁让老天爷非得把你推到我面前的呢?”黄莎莎情不自禁地坏笑:“我要是不做点儿什么,都对不起上天的安排了……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