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

管家也跟着叹了一口气:“好在王爷回来时,应该看不到它了。没有当面感受到这匹宝驹的不凡,想来也不会太过遗憾。”

两人言谈间,曹觅知道了事情真相。

她不可思议地上前,尝试着摸了摸汗血宝马的脖子。

她能感受到掌下的温热和细微的颤动,焕发出蓬勃的生命力,这让她甚至无法立刻相信戚六和管家的话。

她自己在现代是兽医专业,因为个人兴趣,对于马匹的治疗也辅修过一点。此时,她很想进入马厩中,细细地为这只大马检查。但碍于管家和戚六在场,她不敢做出这么奇怪的举动。

于是,她只能借着抚摸的动作,小心地观察着。

这样的观察收效甚微,她只隐隐约约在马儿的腹下和后腿发现了一些阴影。

曹觅有心想做点什么,便找了个借口道:“既如此,不若我将它带走吧。之前收留的流民中似乎有一个兽医,我可以把它送到容广山庄,请他看看。”

管家似乎觉得她的话有些好笑,但还是耐心解释道:“王妃不知,民间的兽医多是治些牛猪之类的家畜,府中专治马的兽医刚才第一时间过来看过了,说是回天乏术。老奴知道王妃心中可惜,但也无需为那戎商的奸计费神。”

曹觅并不理会他的话,只道:“反正王爷也赶不回来见它了,这马现在就交由我处置吧。死马当作活马医,反正最坏也是这样了。”

戚游不在,如今这府中就是她最大,她是可以“肆意妄为”的。

果然,管家和戚六不再说话,只点头称是。

于是,曹觅离开自己院落不到两个时辰,回去时,牵回了一匹有价无市的汗血宝马。

因为她的坚持,宝马要直接养在她院子里。下人们很快忙活起来,准备用最快的速度在院中打造一个临时马厩。

趁着众人都在忙活,曹觅快速为汗血马检查了一下。

果然,在它的后腿中间,胯-下的位置,曹觅发现了一道伤口。

那伤口不大,但明显没有经过处理,外部有些血肉已经出现了腐烂的痕迹。

这大概也是这马儿明明看着神勇,但方才却连挣开小厮的力气都没有的原因。

曹觅一边确认了伤口的情况,一边在心中琢磨道:“嗯……也不是不能治……”

她默默地回忆着空间中有没有什么可以使用的药物。

曹觅是在毕业后查出绝症的,那之前,大四整整一年,她都在学校和家中来回奔波,筹备着自己的农畜场。

后来,她因为自知时日不多,旅游一趟回来之后,本想把东西分给一直帮自己打点的邻居和雇工,可没等送出去,自己就提前穿越了。

所以随身空间的家中,备有许多种子,以及一些家养兽类、禽类的常用药。

但马毕竟不是常见家畜。

曹觅趁着没人发现,取了旁边一些草料,实则暗暗从空间中偷渡出来一根胡萝卜,裹在其中喂给了这匹受过虐待的汗血宝驹。

她打算晚上回空间之后,翻翻自己的书库或者那个永远有56%电量的ipad,看看能不能找到些关于马的治疗知识。

另一边,汗血马麻木地咀嚼着牧草,突然尝到一点不一样的口味。它眼睛一亮,开始不住地蹭着曹觅继续讨要。

曹觅怕它把自己的手指当胡萝卜啃了,连忙抽回手,然后尝试性地,将手从它并不敏感的脖子移开,一点点往上,碰了碰它的耳朵。

耳朵和眉心是马儿比较敏感的部位,一般如果不熟,不可以轻易尝试触碰。

那汗血宝驹果然不适应地动了动耳朵,偏开了头。

不过见它没有攻击的意向,曹觅已然心满意足。

一个晚上很快过去。

关于汗血宝马的治疗,曹觅稍微找到了点眉目。体表外伤加体内可能存在的感染让事情变得有些棘手。

清晨,曹觅过去看望它的时候,趁着没人注意,将自己昨晚在空间中配好的一点兽用抗生素和愈合药剂投入了食栏。

但有这些显然还不够,毕竟她储存的兽用药都是些普通的品种。想要治愈这匹汗血马,曹觅得尝试着在这个世界中,寻找课本中提到的某些药物的替代品。

将这件事记在心里,曹觅摸了摸汗血马的脖子,返回了屋中。

吃过早膳后,东篱过来向她禀告另一件事情的进度——昨天那些女子已经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此次,各个世家送来的女子共计一十八名,其中,整整有十四人愿意到庄园去成为女夫子。

这个比例,比曹觅预估的要高出不少。她惊喜之余也有些诧异:“这么多?”

她这一句原本只是感慨,没想到东篱居然给出了理由。

“王妃还记得昨日那个身着白衣的女子吗?”东篱提醒。

曹觅对那个第一个发言的女子还有些印象,闻言说道:“嗯。她怎么了?”

“她名叫周雪,原本是城中风月楼的一名清妓,琴棋双绝。”简单介绍了一下周雪的身份,东篱又道:“我听她们院中的婢女说,那些女子昨日回去之后,很是争论了一番。大多数人眼馋三年后的自由身,却因为不知道去到山庄会遭遇些什么,所以一直踟蹰不定。”

曹觅点点头。

她倒是理解这些女子的想法。人对未知的恐惧,有时候是难以战胜的。而留在府中做个奴婢,是她们原本的归宿,是她们能预见到的未来。

东篱又说:“那时候,就是这个周雪站了出来,极力游说其他人选择第二条路。她甚至承诺,到了山庄,如果真出现什么意外,她愿意为众人顶在前面。”

曹觅有些敬佩地点点头:“周雪是吧?我记下了。”

顿了顿,她又道:“这样,留在府中的几人,你让她们搬到下人那边,随便给她们安排一些轻省的活计。

“至于愿意到山庄去的,还让她们住在那个院落。你待会将我房中那个木盒子拿过去,将其中的书页分予她们,叫她们轮着抄写,每个人都得把纸上的内容认真抄上三遍。”

东篱点点头:“是。”

“另外……”曹觅又想起什么,吩咐道:“你帮我去匠人们那里问问,看看有没有对墨水与刻印有研究的,让他午膳后找个时间过来见我。实在没有的话……就找个比较清闲的过来。”

按照往常,曹觅肯定是会直接点名让刘格过来的。

但是刘格之前从容广山庄回来之后,立刻被她抓了壮丁,送到石灰矿那边去帮她研究水泥了。

反正配方曹觅给了,连大概的配比也说了,剩下的就是研究一下该怎么烧制。

水泥的项目是她寄予厚望的“来钱”事业,在刘格帮她弄出来之前,她不会再轻易打扰这位得力干将。

所以,午膳之后,曹觅见到的是这批匠人中,少有的一个年轻人。

那年轻人还未蓄须,自称叫张卯,精通木刻,平日里工坊需要点什么木制小零件,或者刻个印章,都会安排他去办。而如今刘格正在跟矿石粘土打交道,所以就没把他带上。

曹觅也不是那种看年纪来评判人的主子,她与张卯交谈过几句,了解过他的经历,便开始说出了自己的诉求。

“你说,有没有可能做出一种类似印泥的墨汁?”曹觅尝试用张卯能理解的话来表述:“它能够像印泥一样,有着极强的附着力和着色性,同时又保留墨汁的特点。”

张卯有些晕。

他第一次被主人家传唤,正是想好好表现的时候,哪想到曹觅一开口说的话就让他找不着头脑,是以他一时有些着急。

“呃……呃……墨汁怎么可能跟印泥一样呢?”张卯有些结巴地询问。

“对,普通的水溶墨汁当然不行。”曹觅安抚地朝他一笑,示意他不用紧张,“我在一本墨家典籍上看过,如果将溶解墨粉的溶剂……呃,我是说溶解墨粉的水,换成油,或许有奇效。”

“油?”张卯有些诧异地重复。

曹觅点点头:“对,最关键的,就是油。”

在中国古代,印刷术是直到唐朝时才被发明出来的。但这并不代表着,在唐朝之前,没有人想到过这种方法,毕竟在更早之前,与印刷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印章之法,已经在士人阶层普及开了。

制约着印刷术出现的,其实是——油墨。

文人们书写所用的都是水墨,它们根本没办法附着到刻板上,印刷也就无从谈起。

只有制作出粘度更大的油墨,才能满足印刷的条件。

“那本书是我小时候看的,十分破旧,关键的地方已经被撕毁了,我也不知道要用什么油。”曹觅接着解释:“反正你近来也无事,我希望你能尝试着调配处一种可以用来印刷的油墨。”

为了解释印刷,曹觅又让东篱拿出了之前她专门让人刻好的印章。

“说起来,这枚印章还是你刻的吧?”曹觅展示了一下印章,询问道。

张卯看到自己的作品,心下稍安,点了点头。

曹觅便笑道:“你看,你调配出来的墨水,沾上这印章后,必须能够印出清晰的文字,这便算成了。”

张卯终于理解了曹觅的意思,点了点头。

但很快,他又小心地提出了另一个问题:“王妃,恕小人直言,你想要印……印刷,直接用印泥便是了,何必一定要弄出那什么油墨呢?”

曹觅看着他,道:“你有没有想过,这刻印之法只用于印章,还是太可惜了。”

“可惜?”张卯一个土生土长的现代人,根本跟不上她的思路。

“对啊,太可惜了。”曹觅幽幽叹了一声,“如今,文人想要看书,就得找人借到书籍,花个两三日的功夫,将书抄下。

“倘若有一天,这印刷之法能成,我们便可以为四书五经,甚至天下书籍都雕刻出专门的印板,油墨一刷,一息的功夫,能印出三页来!这样,难道不比抄书快上百千倍?

“你别小看这印刷术,真能做成,绝对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

她这么一说,张卯就懂了!

他微张着嘴,消化了好一会儿,这才反应过来,连忙行礼道:“小人愚钝,多谢王妃点拨!”

“嗯。”曹觅见他醒悟,也十分满意。

想了想,又提醒道:“另外,雕刻的东西也不局限于木头,你可以找找工坊中其他人,用胶泥,粘土,甚至铜铁作为材料,都试上一试,也许能发现其他的转机。”

张卯点点头,“小人谨记在心。”

将事情交代完,曹觅将张卯打发走。

她休息了一会,又瞎想道:“其实印刷术出来了,纸是不是也该弄一弄,现在纸也好贵啊……哎,停停停,现在事情太多了,等刘格那边水泥弄好了,再考虑这些吧!”

想到这里,她果断打断了自己的思路。

好不容易获得了一点休息时间,曹觅决定去陪陪多日不见的几个孩子。

到了辽州后,她变得忙碌了许多,除了每日雷打不动坚持陪孩子们用晚膳之外,大部分时间,她都在忙着府里或者山庄的事。

到了戚瑞的院子,她发现三个孩子居然没在院中玩耍,而是一起凑在榻上埋头看着一本书。

曹觅万分惊奇地走过去,从背后打算吓一吓他们。

结果,她拙劣的表演只换来老三捧场地一咋呼,剩下两个小鬼头就差给她翻个白眼了。

笑过后,曹觅在三人旁边坐下,“在做什么?今日居然没有出门,我的小公子们果然是越来越好学了,真好!”

她深知夸赞对孩子们的重要性,所以从来不吝啬表扬,让几人知道好学、助人等等品质的重要性。

戚瑞将手中的书递给曹觅,曹觅接过一看,发现是这个朝代的一本经史。

曹觅微蹙着眉:“这……这本书哪来的?”

戚瑞解释道:“爹爹为我请的夫子要过来了,听说夫子最擅长治经,我便让院中的婢子帮我找了一本来,正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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