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后。
一个风和日丽的清晨。
当第一缕金色阳光,照亮了浅蓝色的窗帘时,一双白皙的手,轻柔地推开了窗。
清新的微风,拂动她如墨般的长发,清澈的星眸,仿佛倒映了点点春光。
红唇轻抿,她笑的眉眼弯弯,“今天是个好天气呢。”
“可不是嘛,我就说今天是个吉利日子。”路芳笑呵呵地推门而入,一眼便看见窗前的乔君,依旧是那少女般窈窕的身段,精致的五官不妆而亮,她不禁笑的欣慰。
她常常都对别人说,看一个女人婚后幸不幸福,首先要看她的眼睛,因为幸福的女人,眼神清澈神采奕奕,眸底闪亮的光,任谁都无法忽视。
其次看她的手,十指纤纤嫩如青葱,这不代表她一定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享福富太太,而是代表她有心思也有时间,仔仔细细地拾掇自己。
因为‘女为悦己者容’,这是身为动物的本能,人类就更是将这个本能发挥到极致。一个总是满面芙蓉春光的美丽女子,连手指这样的细节都保养到位,可见她的生活中,真是时时刻刻都沉浸在爱情的滋润里。
路芳不知道别人的婚姻如何,但她是被爱情滋润了一辈子的幸福女人,是被丈夫宠爱了一辈子的任性小女人,所以女儿的婚姻幸福不幸福,她只看一眼,便清清楚楚了。
乔君听见母亲的声音,连忙转身迎了上去,爱昵地拥抱了母亲,“妈,您怎么也起的这么早呀?这才五点多呢。”
“今天是我女儿的好日子,我只要想到这啊,就怎么也睡不着了!”路芳看着乔君的目光,充满了喜悦和疼爱,“妈妈盼这一天已经盼了好久了。今天,我的女儿要出嫁了呀……”
是的,今天是乔君和滕东宇举行婚礼的好日子。
一场姗姗来迟的盛大婚礼,即将在这个小岛上举行。
按照华夏国的风俗,家里有至亲长辈过世,小辈们的婚事要么在三个月之内举办,要么就得等三年守孝期结束。
滕东宇没能在乔远恒去世的三个月之内,将venna的麻烦事解决,所以只能等待三年之后的今天,再与乔君举办婚礼了。
“我也是,我盼着这一天,也盼望了好久呢……”乔君的脸上,满是甜蜜而憧憬的笑容,“所以天一亮,我就醒了……”
为了这一天,她们已经准备了足足三年:从婚纱定制,到小岛布置,再到仪式细节,甚至所用的餐具、食材的定制,她和滕东宇无不亲力亲为。
而这一切,只为了今天的婚礼。
她并不要求怎样气势浩大的世纪婚礼,尽管那是滕东宇一开始最想要为她准备的--她想要的,只是一场完完全全让自己不会后悔的完美婚礼。
想像一下呀,当你站在自己的婚礼现场,你脚下的青青草地是你们亲手种植的,你手捧的鲜花是你们亲自培育的,你视野所及的每一栋房子,每一座路灯,每一份餐具,甚至每一件不起眼的小摆设,每一处细节,无不是你自己的设计或者参与。
这样的归属感,除了你们自己,还有谁能给予?
而一份婚姻,最重要的是什么呢?
不就是归属感么?
再大的房子,再奢侈豪华的物质享受,如果离开了归属感,那也只不过是一栋冷冰冰的房子而已,称不上是家。
而经过这整整三年多的建设打理,这个曾经没有人烟的无名小岛,如今已经变成了她们一家三口的幸福家园。
更别说,今日,他们还要在自己的幸福小岛上,举办自己的幸福婚礼。
真的,乔君只要想一想这些,都已经幸福的要落泪了。
“哎呀呀,新娘子请保持情绪稳定,不然我没办法上妆呀。”化妆师见乔君又幸福地笑眯了眼,当即打趣她起来。
乔君连忙不好意思地睁大了眼眸,而那幸福至极的甜蜜笑容,却又从眼角眉梢转到了嘴角。
等到头发也做好,设计师又亲自帮着乔君穿上了她独家定制的婚纱和高跟鞋。
当乔君转身面向众人,化妆间内的所有人,都抑制不住地发出惊艳的赞叹声。
“天呐,小君你真是美若天仙!”苏子在一旁兴奋地双眼冒心心,“我简直找不到更合适的词语来形容你!你简直就是仙女本仙啊……”
三年过去了,乔君原本如海藻般迷人的大波浪卷发,已经又恢复了她最初的墨黑色长直发,愈发衬托出她清丽的容貌,和淡雅的气质。
纯白色的婚纱,设计的简约而不简单,与她本身的淡雅融为一体,却又不遗余力地勾勒出她玲珑有致的傲人身材,让人说不清是衣服衬托了她,还是她衬托了衣服。
而最让人羡慕的,还是她身上始终如一的少女气质,清新干净,完完全全叫人看不出,她已经是一位三岁孩子的妈妈了。
“我现在感觉,这样的小君已经很完美了,根本不需要首饰的点缀。”苏子捧着脸,整个儿一副被她迷死了的色色小模样,“小君,我的女神,我可能要被你掰弯了……弯成蚊香我都愿意……”
“你愿意,我和我老爸还不愿意呢!”
清脆的童声,此时在门口俏皮地响起,大家齐齐转头,便看见两个穿着休闲西装的可爱小男孩,笑嘻嘻地奔了进来。
“小易,小汐!”
乔君一看见两个孩子,脸上便立刻洋溢出宠爱至极的笑容,对着两人伸出了双手。
都是三四岁的年纪,都是粉雕玉琢的宝贝,都叫人看一眼就喜爱到骨子里。
两个孩子飞快地跑上前,却没有如平时那样,一头扎进她怀中,而是一左一右地牵住了她的手,因为他们不想弄皱了她美丽的婚纱呀。
“妈妈,你今天真美,老爸一会儿肯定会被你迷死的。”
小易仰头看着乔君,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别提多可爱了。而嘴里说出的话,更是叫人忍俊不禁,在场的众人都忍不住笑出声来。
是的,这就是乔君和滕东宇的掌中宝--滕君易。
精致的五官好似漫画家一笔一划细心勾勒出来的小王子一般,脸上的笑容甜美又可爱,白皙的肌肤晶莹剔透,好似瓷娃娃一般,叫人看着就暖心无比,直想抱入怀中使劲儿疼爱。
“就是就是。大姨,你今天真是美的惊天动地呀!我们都被你迷的走不动路啦!”
被称呼为小汐的孩子,也扑闪着一双大大的眼睛,对乔君更是笑的灿烂极了。
大伙儿当场都乐翻了,“哈哈,这两个小家伙的嘴,一个赛一个的甜啊,长大后可不知道要迷翻多少小姑娘了!”
嗯,这话一点不夸张。
因为小汐便是乔诺和叶挽枫的孩子--乔汐。
继承了父母的绝佳基因,乔汐的外形比起滕君易,丝毫不逊色。而且,他的性格比起滕君易,显得更加的外向,也更乐于主动。
而之所以他现在姓乔,则是因为叶函森夫妇始终不肯承认这个孩子的身份,所以乔诺坚持让孩子跟着自己姓乔。
她不容许自己的孩子受委屈,不容许自己幼年时侯吃的苦,让孩子身上重现。
除非叶家公开宣布承认这个孩子,堂堂正正地接纳这个孩子,否则,她和汐宝绝不踏入叶家一步:她和她的母亲不同,她自己就能给汐宝不输于别人的优渥生活,所以不需要低着头寄人篱下。
当然,这些都是大人之间的纠葛。
对于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他们完全无感,也从来毋须为此烦恼。
大伙儿正在与两个孩子嘻嘻哈哈地开玩笑逗乐,此时,一道窈窕的、带着异域风情的身影,朝化妆间走来。
还未看见人影,先听见她灿烂的笑声,“亲爱的小君君,我来啦!”
“莫妮卡!”乔君松开两个乖宝贝,开心地提起裙摆迎了上去,“你怎么现在才来呀?是不是一点都不想我呀?我们都这么久没见了!你这个小没良心的!”
因为彼此都有家庭和工作在忙,所以乔君和莫妮卡已经快一年没见面了,平时只能通过手机或者视频联系。
“你还好意思说呀?我会拖到现在才来,难道不是因为你家那位追求完美的大总裁吗?”莫妮卡又好气又好笑地点了点乔君的胸口,“说到底,都是因为你呀,你这个迷死人的小妖精!”
她说着,将手中提着的首饰盒轻轻地放在了桌上。
盒盖一打开,一片璀璨的光芒瞬间绽放四射,所有的人都惊叹着倒抽一口气,“天呐,这简直也太美了吧?!”
米白色丝绒铺满的盒子内,一片流动的粉红,在灯光下美的摄人心魂,叫人无法移开目光。
原来,那竟是一整套的粉钻首饰:手镯,戒指,项链,耳钉,头饰,无一不是由粉钻和铂金所精心打造,无一不是巧夺天工的设计和制作。
乔君捂着嘴,惊喜的几乎说不出话来,“这是……这是那块粉钻原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