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富亲自上门来问:“林晓,家宝已经四岁了,要不要让他报名上学?刚去的时候不用学什么,就跟队里一二年级的学生坐一块听课,培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龙福生产大队之前没有小学,后来王志富动员队里的人建了两个教室,请下乡的那些知青教书,后来知青返城,没有老师了,孩子们就到隔壁的香来生产大队去上学。那个村比较大,老师有好几个,分年级来教书。
香来小学距离龙福村四个公里,孩子们走路过去读书不方便。
龙福大队现在就只剩一个老师了,是王志富多次向镇里请求,从香来小学请过来教书的,二年级以下的孩子全部挤在一个教室里,一起学习。三年级以上的孩子能走路,也比较懂事了,就去香来小学读书。
现在在龙福大队任课的那个老师姓林,他的工资有一半是镇里补贴的,剩下的由生产大队补上,而这钱都是从学生们的学费里扣的。
王志富注重队里孩子的教育问题,只要满四岁了都会动员去读书,一来是为了让那些孩子能快速适应学校生活,二来是能拿着学费去留下林老师。
孩子们一个学期学费一块钱,林晓肯定是不缺的,王志富就来家里了。
林晓说:“队长,我还想让家宝再玩一两年,不想让他这么快去学校。让我想想吧。”
现在的竞争没那么激烈,她觉得孩子们进学校早未必就是好事,关键是读书以后学到的东西,而上学前的家庭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很有可能会影响到孩子的一生。
她觉得家宝还没到读书的年纪。
王志富没问原因,他特能理解队里的人,通知下达以后队员们要不要做决定权都交给他们,他绝不会逼迫。
“那你考虑一下,无论送不送家宝去上学,都和我说一声。”
深思熟虑以后,林晓最终还是决定让家宝多享受一年自由自在的童年时光,只是没想到家宝不知从哪听到了他要上学的消息,羡慕其他孩子去读书,一开学就跟着队里的孩子去听课。
刚开始林晓还以为他是没人陪着玩觉得无聊,结果家宝连续去了三天,一去就是半天,回家的时候总跟她说想上学。
小孩子没上学的时候都会觉得学校好玩,并不是喜欢学习的环境,而是里边有很多同龄小朋友陪他们玩,这是他们主要的快乐源泉。
林晓下班的时候偷偷去教室外边看过一次,家宝本来很好动的性格,坐在教室里却乖乖巧巧的,一点也不闹,不像其他孩子总耐不住性子东张西望,他几乎都是盯着老师和黑板看。
知道家宝不排斥学校生活后,林晓不能再逃避跟汤天栋的书信往来了,给他写了封信询问他的意见。
回信得至少半个月才能收到,家宝一直闹着去上学,林晓等不及,就去找王志富交了学费,送家宝上学的第一天,她跟厂里请了假,给家宝换上新衣服,再让他背上岑春花用布缝成的书包,一家人一起送他去教室。
第83章
一家人对家宝上学的事情都特别重视, 虽然有点仓促,但准备得很齐全。
家宝今天穿得特别可爱,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 鞋子穿的也是过年岑春花做的那双布鞋, 他第一天上学, 岑春花给他煮了两个红薯和一个玉米,寓意学习满分, 同时还给他戴了一根红布。
家宝特别的兴奋,蹦蹦跳跳的前往龙福小学。
去到的时候,还没到孩子们上课的时间,教室里空荡荡的, 林老师已经起床了, 拿着个葫芦木瓢在教室门外刷牙。
队里在教室旁边搭了一间屋子让他住,林老师是香来生产大队人, 周末不上课的时候才回家。
等他洗漱好了,林晓握着家宝的手过去打招呼。
今年学生的名单林老师都看过了,家宝这几天都跑到教室里跟其他学生一起听课, 林老师对他印象很深刻, 因为他长得特别像画像上的那种神童, 每天身子都是干干净净的,一点也不脏, 偶尔还会给他递煮熟的红薯吃,这种孩子是最讨人喜欢的。
“家宝,来上学了啊。”林老师四十多岁了,长得特别慈祥和蔼。
家宝点点头:“家宝也想坐座位。”
教室的课桌不够, 那些还没上学的孩子都是挤在后面一排的小木凳上。
家宝去听课的时候, 最羡慕的就是那些有座位的孩子了。
林老师愣了一下, 笑容可掬道:“有课桌,等待会去教室了,我给你安排。”
家宝还记得出门前林晓的嘱托,读书要尊敬老师,把自己口袋里的两个小红薯分出一个给林老师:“给您吃。”
林老师见家宝这么乖巧,顿时就笑开了:“老师的早饭已经煮好了,待会就吃。红薯你留着。”
“红薯也可以当早饭。”家宝特别认真的说。
林老师收下红薯,跟林晓说:“家宝的课本在我屋里,待会上课的时候拿给他。他第一天上课,最好是派个人过来陪同。你要是忙着去上班,就让你娘来吧。”
“林老师,我今天请假了,待会我在教室里陪着家宝吧。”林晓把手里的南瓜递过去,这是给林老师的见面礼,客客气气的说,“林老师,以后家宝就麻烦您了。他在学校有什么不懂的,还请您多指导她。”
现在有份工作的在村民们看来就是人才,龙福和香来两个生产大队亲如一家人,两家又同样姓林,因此林老师看着林晓他们倍感亲切,也欣赏林晓这种上进的女孩,热情的握手:“我们一个姓,一家人,不用客气。家宝是我的学生,我会把自己学到的知识全都教给他的。”
“南瓜你们拿回家留着吃,不要给我。”
村民们见林老师辛苦,为了留住他,经常会把家里那些好的东西送过来,他家里不缺东西,也没脸面利用工作之便收群众的东西。
岑春花直接就把南瓜放他屋里了,这是去年的南瓜,留了好久了。
林老师把他们带到教室,昨天刚添了一个新桌子,是队里出钱让林义国帮忙做的,家宝刚进来进度跟不上一二年级的孩子,主要是先有那种学习的氛围,林老师就跟林晓商量:“我们这儿的孩子都是混在一起上课的,一二年级的孩子早就会写字认字了,家宝现在什么都还不会,把他安排在最后一桌怎么样,有空的时候我单独教他拼音,等他开始认字了再调整座位。”
把家宝安排在龙福大队读书只是权宜之计,以后等工作彻底稳定了得带家宝去更好的地方接受教育,因此林晓没有意见。
八点一到,林老师就拿着个喇叭喊,孩子们陆陆续续到教室集合。
晚稻种下以后,岑春花每天都要去地里看,一是为了看水够不够,二是防止稻谷被破坏,因此夫妻俩没留在教室,孩子们一上课就回去了。
林晓的存在让家宝分心,他不再像前几天那样规规矩矩的,时不时回头看一下林晓,好在他懂事,没有开口叫林晓。
每次他扭头,林晓就会朝他笑笑,让他专注听课。
林老师的教学经验已经很丰富,虽然兼顾不到各个年龄段的孩子,但是讲课富有激情和感染力,都是用简单易懂的办法帮助学生去理解和消化知识,举例子都是用孩子们熟悉的事物。
其实就算林老师今天不说,林晓也是打算来听家宝的开学第一课的,看看老师的水平怎么样。
一早上过去,她心里已经基本有数,只要汤天栋同意,家宝前两年在龙福小学上学没什么问题,等大一点儿得考虑去镇上或者县里。
林老师上课用的是方言,宁安镇的方言和普通话差不多,但是口音比较重,所以拼音林晓打算自己继续在家里教家宝,从小养成他良好的说话习惯。
一天下来,家宝都很乖,只要没有下课就不会离开座位。回家的时候他拿了笔和一张纸回去。
有孩子去跟林老师告别,顺便叫他去家里吃饭,家宝也跑过去有样学样:“林老师再见。”
“唉,家宝再见,今天上课高不高兴呀?”
“高兴。”
林老师跟林晓单独说话:“我一个人上课照顾不了这么多孩子,你读过书,回家以后花点时间教教家宝认字,这样他很快就能跟得上其他孩子了。”
“行的。”
傍晚一家人聚在厨房里洗脚的时候,岑春花问起家宝上学的感受,家宝说:“上学可好玩了,有笔,可以写字,家宝会写字。”
哪有孩子第一天就会写字的,不过岑春花还是非常配合的说:“真的吗,那家宝在纸上写一个字给奶奶看好不好?”
家宝屁颠屁颠的去把书包拿过来,掏出纸笔,趴在凳子上,认认真真的写,画出来的东西歪歪扭扭的,根本看不出是什么。
写完以后,家宝就把笔放下,皱着小眉头:“奶奶,我还没学写字,等学了再写给奶奶看。”
“好好好,等家宝学好了再写给奶奶看。”岑春花笑容满面,看着家宝的眼神充满了爱,自然而然的联想到了林晓小时候,“这孩子跟你小时候很像,第一天上学的时候特别乖,不吵不闹。”
林旺财:“那会儿小宁上学,老师们都夸聪明,学习好。”
二年级以前老师们都很欣赏林晓,那时候她的成绩年年都是第一,是每个学期放假班里唯一能得到奖励的人,有时候是笔,有时候是一两张纸。
要不是那次在山上撞到了脑袋,林晓肯定也能考上大学。
过去的事情想起来就很遥远,可一想到,林旺财的心里就像扎了根针,特别的疼。
她闺女之前多好的一个人啊,要不是罗娇娇拉着她闺女上山找什么野果子,就不会摔倒了。
那次如果只有两个女娃娃也就算了,罗娇娇一个人力气小抬不动,可罗老根媳妇呢,她身体壮实,看到他闺女脑袋都摔出血了,不帮忙背回卫生社治,还大老远跑回村里喊他们,要不是他们跑得快,闺女也许就没命了。
这么多年过来,林旺财一直觉得当初林晓耽误了最佳的治疗时机,也浪费了大好的青春被耽搁在队里。
有时候林旺财会偷偷怀疑罗老根媳妇当时是不是故意见死不救的,心里埋怨她。
她是大人啊,她完全有那个能力救人的。
大概是因为罗老根媳妇心地不够好,罗娇娇身子骨就不好,本来有机会上大学却错失了机会。
岑春花:“现在这样也挺好的,我没读过书,闺女上过学,等家宝长大了读个大学,我们一家人一辈比一辈有出息就好了。”
现在的生活状态,她已经很满意了。
林晓笑笑:“现在也聪明,在厂里好多老师傅夸呢。”
岑春花和林旺财都被这句话给逗乐了。
***
信寄出去整整一个月,林晓都没收到汤天栋的回信,她心里有股说不出的感觉。之前汤天栋都回得很快,回信很准时。
这个年代交通不发达,两人唯一的联系就是书信,完全不知道途中发生了什么,林晓想到的最大可能性就是信在送出去的途中丢失了,她跑到邮局问,果真是这么一回事。上一个出去寄信的邮递员去河边煮饭吃,不小心把包裹给弄丢河里了。
镇上的邮递员就只负责送到县里,再远的地方就不归他们管了,加上不知道丢的都是谁的件,就没办法一个个去通知,只有人上门问了才告诉。
邮局为了赔礼,这回的邮票不收钱。
林晓只能重新写一封,上次只说家宝的上学问题,没提起两人的事,这一回补充说了:“汤厂长,我认真想过了,我们相处的时间还是太短,我目前的精力都在工作上,还没有充分的准备跟人结婚。谢谢您的喜欢,也祝您早日找到一个过日子的人。”
信寄出去以后,林晓的心里没有想象中的轻松,反而觉得更沉重了。
她的婚育观始终如一,要找一个差别不是很大的还有三观合适的男人结婚,这样婚后的矛盾会少一点儿,她也有时间去专注自己的事业。
她和汤天栋现在的家庭几乎就是一个天一个地,她没有勇气放下纺织厂的工作去跟一个只见了几面的男人结婚。
本来她以为自己拒绝了汤天栋就不会再考虑这事,但有时候去想的时候心里就有点空落落的,尤其是信寄出去两个月,仍然没有回音,她开始怀疑是汤天栋那边出事了,不仅担心起他来。
十一月份的时候,林晓走邮局走得很勤快,隔两三天去看有没有自己的信,邮递员早就认得她了:“姑娘,是对象的信吧?是不是他那边有事耽搁了,没来得及给你回信,或者是信在路上丢失了,他不知道,还以为你没回,不然你再写一封寄过去。”
林晓完全摸不清头绪,听了邮递员的话,重新寄了一封。
在等待回信的日子里,她头一回觉得时间如此的漫长,尤其是过了半个月还没收到的时候,上班都有点心不在焉的。
王永胜某天看到了就打趣:“林晓,谈恋爱了啊,魂不守舍的?最近邮局走得这么勤,写信的对象还是汤厂长?”
王永胜这人就有一个缺点,大嘴巴,不会顾及别人的尴尬,林晓跟汤天栋偷偷联系的事情在整个机修部就不是秘密。
林晓怕有其他乱七八糟的话传出去,连忙否认:“没有,早就不联系了。”
“嘿,你说你,跟人家对上眼了就大大方方承认吗,谈恋爱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何况还是汤厂长这么优秀的对象。我要是有你这么一个闺女,还盼望着她能找着汤厂长那种女婿呢。”
“真没有。”
“真没有啊?”王永胜意味深远的看了她一眼,缓缓掏出口袋里的信,“那我刚刚从老孙手里帮你拿来的信,就不给你了啊,反正你也瞧不上人家。”
林晓迅速抬起手,刚要拿过来,王永胜就往后退了两步,故意不给她:“不是不在意吗?”
林晓被他说得脸都红了:“师傅,我俩就是朋友而已,清清白白,没别的。”
王永胜眼尖,怎么会看不明白他们现在的情况:“哪有单身的男人和女人像你们来信这么频繁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