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舞台之王
刘飞扬的表情哀怨起来:“你知道她的外号叫什么吗?”
“我哪里知道。”陈海一本正经地说道:“我是头一回来。”
“拼命三娘。”刘飞扬皱着眉头说道。
陈海没来得及问拼命三娘有什么含义,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闪到了舞台上,正调着麦克风,样子十分严肃,刘飞扬顺着陈海的目光看过去,马上一愣:“不会吧,你来找的人是他?!男的?”
“刘哥,我可没说我来找美女的。”陈海说道:“我要的找的人就是他。”
刘飞扬看了看台上的这个个子不高,打扮偏港台风的男人,这个男人长得其貌不扬,甚至可以说有点……丑,“不是,陈海,我搞糊涂了,你找他,为了什么事?”
“刘哥,你别急,我们听听看就知道了。”陈海说道。
此时,一个打扮清爽的女孩子朝两人走了过来,她穿着一件抹胸式地上衣,下面的短裙及膝盖上方,比起日后风行的齐b小短裙,这种程度实在不算什么,但在九十年代来说,这样的打扮走在大街上,还是很显风骚的。
刘飞扬看清楚来人,面上一惊,这姑娘他认识,花名叫莉纱,名字偏rb化,听说她也好东瀛男人,是这家夜总会的驻唱歌手,平时专唱邓丽君的歌,人长得娇小可爱,声音甜美,可惜这家夜总会卧虎藏龙,称不上是台柱子,混个生活而已,这里来的都是豪客,出手大方,混迹一场,小费也有不少了。
莉纱一屁股坐到了刘飞扬的旁边,悠悠地叹了一口气,刘飞扬一惊:“怎么了?”
他和莉纱是有些交情的,这姑娘性子直,说话白目,很是有趣,刘飞扬是最近来得少了,因为太忙,以前来的时候,特别喜欢叫莉纱过来聊天,莉纱瞅了一眼陈海:“一看就是第一次来夜总会的,看这双腿并的。”
陈海朝自己的双腿一看,可不是,自己这坐得姿势叫一个正经,双腿并得要紧,双脚也是立正的状态,酒吧自己去过,像夜总会,不管是前今,还是今世,都是第一次,娘的,自己怎么紧张了!
“嘿嘿,美女,我不这样做,我怕失礼。”陈海一边说,一边看了看自己的大腿,莉纱的脸腾地一下就红了:“看不出来呀,小伙子,还挺有经验地。”
“好了,你别逗他了,他是我们公司的新人,刚刚大学毕业。”刘飞扬说道:“你叹什么气,平时活蹦乱跳地像打了鸡血,今天是怎么了?”
“还不都是因为他!”莉纱的手朝台上一指,指的正是那个丑男:“这个家伙来了以后,我从三首歌变成了两首歌,现在好,只能在中段唱上一首了!”
陈海有些惊喜,果然是金子在哪里都会亮:“他这么牛?”
“牛什么牛!”莉纱没好气地说道:“长成这样,客人怎么就这么喜欢他呢,没看把我今天逼得,都穿成这样了。”
刘飞扬既好笑又有些无奈,就在这个时候,周围的客人都欢呼起来,莉纱的脸越发黑下去了,音乐声中,那丑男站到了台上:“今天是草蜢乐队的专题演唱……”
下面的客人已经迫不及待起来,欢呼声一片,丑男又说道:“今天我不报歌名,让大家听听看是什么歌,好不好?”
“好!”下面的客人积极响应,莉纱的腿就一晃一晃地,十分不屑地样子:“又来这一招,烦人。”
陈海却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这才叫互动呢,让客人积极地投入其中,他们听到的不止是好听的歌,还有参与的乐趣,这家伙在这个年代就充分掌握了消费群体的心理,他缺少的只是机遇而已,俊男美女的市场让他吃了不少苦头,与他一起驻唱的歌手都相继出了唱片,甚至是大红大紫,他却还在这里变着花样讨好客人,真是人同命不同。
音乐声响起来了,这音乐陈海十分熟悉,失恋阵线联盟,这是草蜢在一九九一年推出来的歌,因为它欢快的曲调,让内地的歌迷们为之疯狂。
台上的男歌手穿着白色闪亮的鞋子,十分醒目,他背对着大家,一只手举了起来,左腿略微弯曲,舞台的灯光瞬间暗了下来,只余隐隐地黄色灯光,现场突然安静下来了,可以说是鸦雀无声,看这阵势,真像是一场小型演唱会的开场。
九十年代的舞台灯光,技术比较单一,尤其是夜总会,条件有限,现在歌手头上的镭射灯忽明忽暗,为客人营造一种莫名的期待感,陈海看到歌手的后面有键盘手,吉他手,还有鼓手,这阵势算是不错的,现在只看他会如何表现了。
草蜢的风格就在于其华丽的舞台表现力,他们总给人一种充满活力的感觉,如果只是唱得好,是完全不能突出草蜢的风格的,音乐声慢慢响了起来,歌手的手开始有节奏地抖动起来,现场有一阵低低地惊叹声,这个动作很有草蜢的神韵,尤其那腿抖动地频率,配合鼓手敲打的节奏,恰如其分。
刘飞扬也表示意外:“很有味道啊,看他唱得怎么样了。”
陈海微微一笑,对于他的演唱实力,早在各大综艺节目里领教过了,相信会让刘飞扬大跌眼镜,只是他一开口,也让陈海吓了一跳:“将敌意将身份放低些吧,今夜里应一起了解她,失败过哪用怕即管说吧,共于苦恋中找点潇洒,深夜时将一起暗恋的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